一、刑事拘留假期怎么算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明确条款,如劳动者由于受到刑事拘留的影响而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权及时通过提前三十天向劳动者本人发出书面通知,或另行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从而合法地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刑事拘留”被视为法律所规定的“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结束之后仍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的一种具体情形,因此,用人单位完全有权利依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刑事拘留假期怎么算时间
在刑事拘留期间,通常并不会将其计算在内作为假期的时间范围内,这主要是由于拘留乃是一项强制性措施,而并非人们所熟知的休假状态。在拘禁期间,被拘留人员并不能够享有如常的工作或生活权力,他们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然而一旦案件经过了司法程序的处理,或者拘留期限已满,那么嫌疑犯或被告的合法权益便会得到相应的恢复和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条规定,如雇员因为刑事案件而被司法机关采取拘留措施,使得他无法继续履行现有的职务工作,那么雇主就可以通过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该雇员,或者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合法地终止与该雇员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在此种情况下,雇主有权将这一事件视为“由于疾病或非工伤原因导致无法胜任原有职位”的特殊情况之一,从而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来行使解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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