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不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在通常的情况下,欠债未偿付的行为被视为一种民事纠纷,并不涉及到刑事犯罪;
然而,若相关的债务纠纷已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且明确要求还款方履行还款义务,但其具有清偿能力却仍拒绝支付债务,此种情况则存在着可能构成法律上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可能性。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二、欠钱不还会被判刑吗
若被告对于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决具备履行之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相关法律责任,且情节极其严重者,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等刑事惩罚。若所犯罪行情节极为恶劣,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相应罚金进行惩戒。因此,若拖欠债务并拒绝偿还的行为构成了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公然抗拒,且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那么被告就有可能遭受刑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正常情况下,欠债未予偿还常常被理解为一般的民事纠纷,而并非涉及其甚的刑事案件。然而,如果法庭已经下达执行命令,并强制要求债务人为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那么即使债务人本身有支付能力,但仍然拒绝履行上述义务的话,则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被定性为"以抗拒执行为目的的犯罪"。这样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法律体系的尊严以及司法权威的可信度,不依法对之进行惩罚无疑将是对社会公正的挑战,也是对法律权威性的侵蚀。正因如此,我们应对那些故意拖延债务偿还的行为予以足够的重视,不仅仅只是将其视作一般的民事纠纷处理,更应当深入分析研究其中存在的潜在刑事法律风险,从而确保社会公正,防止法律权威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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