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理赔时效多少合适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涉及保险赔偿事宜需在法定时效期内进行主张,一旦超出此期限,即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向保险公司提出明确的索赔要求,或是未能如数提供必备的证明文件以及未领取相应的保险金,亦可视作自愿弃权其应有的权益。需要指出的是,各类型保险的索赔诉讼时效存在差异,其中,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通常规定为五年之久;而对于其他各类保险而言,索赔时效则一律定格在两年。
值得关注的是,诉讼时效应当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确知保险事故发生之时开始计算。若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投保方、保险公司或者受益人均须在第一时间内采取紧急止损措施,并务必向相应部门及时报案,同时再依法提出合理的索赔请求。
《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保险理赔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
首先需要关注的关键点即为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鉴于保险事故发生后需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电话沟通并进行报案,如果该时间段内延迟过长,那么将极有可能引发诸如额外的调查费用等问题,同时亦会导致调查难度大幅度提升,进而对被保人理赔时效性产生较大范围的影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身保险的理赔请求应当于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积极主张,若超出该期限则被视为自愿放弃自己所享有的应有权益。关于人寿保险而言,其时效期限为长达五年;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保险来说,时效期限则通常为两年。时效期限是自事故实际发生的那刻开始计算的。当事件发生之后,投保人、保险公司或者受益人都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止损,并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同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理赔申请,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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