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赔不赔
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中,若投保了全额保险,则保险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具体而言,误工费用,尤其是薪资部分,理应由肇事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倘若任何一方向遭受损失者拒绝支付误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薪资),受损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如向公共交通运输责任部门提起诉讼,或追究肇事方的意外伤害责任以及相关人员所在公司的工伤赔偿责任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祸误工费需要误工证明吗
在办理涉及车祸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关于赔偿对象之一的误工损失费用,依据法律规定需要提交两个方面的证明材料:一为误工时间的证明文件;二为实际收入的相关证明。例如,误工时间的确定可参考医疗机构出具的入出院记录以及用人单位针对受伤人员的误工时间出具的书面证明。误工收入则需由用人单位开具相应的收入证明来确认。
然而当受害人为无固定职业者且无法提供具体工资收入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参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作为实际收入进行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如果投保了全面的保险项目,那么保险公司便有义务进行赔偿。关于误工费这一部分,其应该完全由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来承担相应的赔偿金额。若对方拒绝赔偿,受害者有权采取法律手段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向相关的公共交通运输责任监管部门提交诉讼或者追究责任人在该事件中所负有的意外伤害和工伤赔偿责任等。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