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侵占罪由哪个机关管辖
侵占罪,其正式名称为“侵占罪”,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通常由各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进行审理。此类犯罪行为往往涉及当事人的个人财产权益,故不被视作公诉案件,从而导致其无法得到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及处理,而只能由遭受侵害的被害方当事人主动向相应级别的法院提出控告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非法侵占罪坐牢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侵占罪被视为严格意义上的刑事案件。侵占罪的具体含义是指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故意在未经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不当手段将他人托管的物品、遗忘物或埋藏物据为己有,并且这一行为涉及到的财物数量较大,且行为人在被要求归还时始终拒绝。倘若这类行为导致了数额较大的损失,被告人将会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是指未经同意非法占用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属于自诉案件范畴,由初级法院进行审判。因为此类犯罪涉及到公民的财产权,而非公共利益性质的公诉案件,所以警方并不参与其中展开调查工作。只有当受害人亲自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及申诉时,才能够启动法律程序以追究责任人责任。这种制度设计的根本宗旨在于保证个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私人财产的安全无虞。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