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羁押可以自己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对于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否申请取保候审,必须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评估判断。在这些情况下,倘若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了该法律条款所定的条件要求,如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等相对较轻刑罚,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又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甚至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他们都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需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因此,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需要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同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便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批准。总而言之,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确实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但最终能否得到批准,仍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这一点不容忽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被羁押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受到相应限制的刑事被告或者犯罪嫌疑人,可选择申请获取保释候审的权利。保释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推进并有效降低对被告人身心的过度羁押压力。通常来说,若案件当事人无潜在逃避调查、法庭审判之虞,同时经过一系列社会风险评估确认其行为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亦或是正在遭受严重疾病折磨或者正处于孕期等特殊阶段,那么此类个体均有可能获得保释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拘留或逮捕期间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若符合特定条件(例如可能判处的处罚相对轻微、对社会危害性较小、身患重大疾病情形特殊等),则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然而,最后关于是否准许获得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归属法院、检察院或是公安机关,视乎具体个案的事实与情况而定。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出示充足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以备审核,从而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裁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