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核损还会拒赔吗
的确存在这种可能性,即定损并不等于最终赔付。
另外需要重点指出的是,保险公司通常会对拒绝赔偿的申请进行详尽的调查,而定损和调查则属于两个相对独立的流程环节。对于申请理赔的事宜,我们建议您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事故发生之后应尽快联系相应的保险公司以进行损失鉴定,而非自行处理相关事宜;
其次,请务必准备好保险合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以便进行申请;
最后,您还可以考虑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进行在线申请。
《保险法》第六十六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
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若追偿所得款项超出补偿额度,则超出部分将归属被保险人所有。然则,法律规范仅仅规定承担支付保险理赔金的主体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却并未强制规定责任方必须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所付之赔偿款可能无法全额收回,但这并不标志着代位求偿必定无法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际上,的确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即定损金额与保险公司实际赔付的金额并不完全相等。定损仅仅是对损失进行的初步估算,而最终的赔付结果则可能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责任认定等等。因此,在整个理赔流程中,投保人有必要深入理解相关的保险条款,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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