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农村拆迁归哪个部门管理

农村拆迁归哪个部门管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8 · 2005人看过
导读:在我国,农村住房的拆迁业务一般会由国家自然资源部下属的国土资源管理局承担。然而在某些地区,当地政府也可能针对农村地区土地上房屋的拆迁问题作出特别规定,此时,农村房屋的拆迁管理部门便将改为由当地政府规定的特定机构负责。
农村拆迁归哪个部门管理

一、农村拆迁归哪个部门管理

在我国,农村住房的拆迁业务一般会由国家自然资源部下属的国土资源管理局承担。然而在某些地区,当地政府也可能针对农村地区土地上房屋的拆迁问题作出特别规定,此时,农村房屋的拆迁管理部门便将改为由当地政府规定的特定机构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农村拆迁土房和砖房价格一样吗?

一般来说,农村地区内拆除土屋与拆除砖瓦结构房屋所需支付的费用并不一定性相同。尽管在拆迁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补偿项目应当涵盖了有关房屋价值的赔付、临时居住补贴,以及无形资产受损赔偿金及基础性生活补贴等诸多方面,而且这些权益理应享有的补偿标准应当是统一且平等的,不论是在农村地区的土屋还是砖瓦结构房屋之中都应当如此。但实际情况却是,农村的土屋和砖瓦结构房屋在房屋价值的赔付部分依然可能会存在差异。这主要是因为,土屋往往是采用未经政府认可的施工方式建设而成,因此其房屋价值的鉴定相对较为困难,从而导致了其在赔偿金额上相对于正规的砖瓦结构房屋而言可能更低一些。与之相反,砖瓦结构房屋大多依照相关政府规范进行建造,因此其房屋价值的判定较为容易,相应地其赔偿金额也就有可能稍高一些。

此外,在农村地区的土屋和砖瓦结构房屋的拆迁过程中,可能还需要考虑到土地补偿的问题。所谓土地补偿,主要是针对即将被拆迁的土地进行的价值补偿,其中既包含了经济层面的补偿,同时也包括了土地资源指标的补偿。

然而,鉴于不同种类房屋对土地的利用程度有所不同,可能会影响到土地的使用价值,所以在这个环节上农村地区土屋和砖瓦结构房屋之间在补偿金额上也可能产生差异。更为具体的拆迁补偿措施应当依据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加以明晰界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在我国的行政体系中,涉及到农村住房的拆迁事宜通常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自然资源部直属的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但是,在部分区域内,为应对农村土地上房屋拆迁所面临的特殊情况和挑战,当地政府有可能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明确规范,这时候,对农村房屋的拆迁管理工作就需要由地方政府指定的专门机构来承担了。

网站地图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

  • 442次阅读
  •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2、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2024-06-03 997次阅读
  • 2023.03.09 4325次阅读
  • 432次阅读
  • 镇人民政府是农村违建查处的基层行政单位,负责发现和查处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地区的建设规划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于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或拆除。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管理和监督,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建设行为,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
    2024-08-13 834次阅读
  • 2023.03.06 12831次阅读
  • 409次阅读
  •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没有房产证这一种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024-06-11 1198次阅读
  • 2023.03.08 16222次阅读
  • 374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土地征收最新文章

遇到土地征收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