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修合同怎样构成合同诈骗
关于室内装修合同欺诈行为,若欲立案侦查,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行为人都必须在主观意识中有明确的欺骗对方之意图;
其次,必须在实际行动中实施了部分欺骗手段;
再者,实施这些手段需使得对方当事人误以为真实而签署了相关合同;
最后,必须是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或者仅部分履行,从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实质性的经济损失。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装修合同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关于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问题,现明确如下规定:争议法院应由被告居住地或合同义务实施地所在司法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另一方面,如果合同的两方当事人在此问题上达成了协议并签署书面合同的情况下,该安排只要没有干扰到等级管辖的原则,则应被视为有效。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约定性的管辖权应依照合同的履行地点、合同的签订地点、原告的居所地以及标的货物的存放地等一系列因素来确定其合法性与适当性。
《民事诉法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处理室内装修合同欺诈案件时,立案的必要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行为人必须具有明显的、明显的、故意欺骗他人的主观意图;其次,行为人需要通过采取不正当手段来诱使另一方签署了本不应签署的合同;最后,该合同尚未完全履行或者仅部分履行,并且已经对另一方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只有当以上所有条件都得到满足,才能被认定为欺诈行为,进而启动立案程序进行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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