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当防卫修改有哪些变化
《刑法》中所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不仅仅是正当防卫人免于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更蕴含着丰富的社会政治内涵。它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指出,每一位公民都享有通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犯罪分子施加一定程度的损害,以实现正当防卫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正当防卫制度的存在,无疑对犯罪分子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进而对预防犯罪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抗不法侵害行为的一项重要权利,历来都是刑法典制定过程中的核心议题之一。
《刑法》第二十条分三款进行了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最新司法解释
修订后的司法解释,对于正当防卫问题,我们应持以下立场:若经过严密审判并判定,该正当防卫行为并未逾越必要限度,那么人民法院应据此认可防卫者无需为此作出赔偿或承担责任;
然而若是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人民法院则应对此进行全面评断,确定防卫者须在造成的不必要损害以内承担一定程度的法律责任;若实施侵害行为的一方要求防卫者对所有损害承担全额赔付,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当遭受严重暴力犯罪威胁时,防御的公民可以享有无限制的自卫权利,从而避免因为防御过程中所导致的不法侵犯者的伤害所带来的刑事责任追究。此条款的确定象征着我国刑法在正当防卫制度领域取得了重大的革新与突破。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