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拉人进群是帮信罪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款的明文规定,倘若将他人招入某个社交群体的行为背后的真实意图在于建立并运营一个专门用于实施欺诈犯罪、传授犯罪技巧、制作或贩卖违禁物品、限制流通物品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络通讯群组,而且这类行为情节特别严重,那么此举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然而,在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是否真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需要从如下三个重要方面进行深入考量:
首先,需要确定将他人纳入某个社交群体的真实意图到底是为了实施哪种类型的违法犯罪活动;
其次,需要明确将他人纳入某个社交群体的行为是否属于“建立并运营一个专门用于实施欺诈犯罪、传授犯罪技巧、制作或贩卖违禁物品、限制流通物品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络通讯群组”这一范畴;
最后,还需判断此类行为是否已经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若以上述三个方面的要求为依据,发现将他人纳入某个社交群体的行为确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其情节严重,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款的明确规定,该行为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当然,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则应当按照处罚较重的那一项规定来对其进行定罪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拉人进群被骗自己会不会犯法被处罚
涉及诱使他人加入诈骗团伙的行为,若这类团伙目的清清楚楚为进行诈骗,而实施者在已知情的情况下,仍继续邀请他人加入,那么他将会触犯法律。在这种情况下,该人士将被判定为诈骗罪的从犯。
根据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且涉案金额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相应刑罚,同时需承担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如果组织者在互联网社交群组中积极招揽他人加入,其目的是为了进行诈骗、传授犯罪技巧、制造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等严重的违法犯罪活动,并且情节恶劣,那么就会被认定为犯有“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在对这种情况进行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组织者的真实意图;其次是他们所从事的行为的性质以及其严重程度。如果涉及到其他的犯罪行为,则应按照更为严厉的法律条款来进行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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