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多久办理取保候审流程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享有请求变更强制性措施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接到此类申请之后,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决定。因此,关于拘留后办理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申请人须在拘留之日起的三个自然日内向相关司法机构提交申请,而相关司法机构亦需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就是否同意变更强制性措施做出明确决定。若拒绝变更,相关司法机构有义务向申请人进行充分告知并详细解释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拘留多久会被取保候审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期限为37日。若该期限届满之后仍需继续调查取证,或有必要进行取保候审,则相关部门可依法决定是否采取此项措施。当被告人被判定构成刑事犯罪时,其刑罚将根据所涉及罪行的性质及严重性,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情节以及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程度,同时考虑到被告人是否存在从轻、减轻或者加重处罚的情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裁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被拘留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当收到此类申请时,司法机关有义务于三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裁决。自采取拘留措施之日起满三日的次日上午,申请人应当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而司法机关亦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变更以及告知理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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