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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死刑律师还能会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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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9 · 1823人看过
导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二审死刑案中,被告有权委托辩护人。律师可接受委托,为被告提供法律支持。因此,二审死刑案律师有权与被告会面交流,为其提供有力的辩护。
二审死刑律师还能会见吗

一、二审死刑律师还能会见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法律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即便被告已被裁定判处死刑,被告仍有权利委派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服务。这就意味着,在对二审中的死刑案件进行审理时,律师仍然可以依法接受被告的委托,为其在审判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辩护支持。基于此,二审死刑案件中的律师同样拥有与被告进行会面交流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二审死刑复核多长时间

国家各类法律法规并未对二审法院宣判死刑之后,死刑复核环节所需耗费时间做出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这个过程大约需要耗资一个月左右。具体来说,当高级人民法院将涉及死刑的二审案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批准时,最高人民法院必须要对此案进行复核以确保其公正性和准确性。

此外,高级人民法院在对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进行复核时,则应由三名审理官所组成的合议庭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最高人民法院在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也应组建由审理官三人共同参与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工作。在对死刑进行审核审批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应该对案件进行确切的裁定,确定其是核准还是不予核准。在对死刑案件不予核准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将案件发回法院进行重新审理或是作出相应的审判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在二审涉及死刑案件之中,被告人享有依法聘请辩护人的权利。如若允许,律师便有义务接受委托,为被告人提供必要且得力的法律支持。特别是在二审死刑案这样至关重要的时刻,律师更应代表被告人,无阻拦地会见被告人并与之进行深入、有效的沟通和交流,以便为被告人提供最有力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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