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拿到法院民事调组书可以申请再审吗
民事调解书确实存在申请再审的可能性。
然而,欲申请再审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即该调解过程侵犯了当事人的自愿权,抑或是所达成的调解书内容严重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申诉人需要精准提供相关证据资料以支持其主张,倘若调解程序以及最终形成的调解协议书皆属合乎规范且合法有效的话,法院则通常不会启动再审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调解书与已经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且这是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的本身性质所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调解书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二、拿到法院传票第一次离得成吗
在首次提出离婚诉求的情况下,并不必然导致离婚的结果产生。
然而,若存在如下特定情形,则表明法院极有可能作出离婚裁决:
首先是夫妻间的情感关系已经破裂,经过调解仍无法挽回;
其次是当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口时,另一方有权就此提起离婚诉讼;
再者就是在经历了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准许离婚之后,倘若双方另行分居超过一整年后,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以再次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法定情形下,民事调解书也有权申请再审,比如当调解违反了当事人自愿的基本原则或者调解内容存在严重的违法情况时然而,申请人需要具备强有力的证据来支撑其主张的事实如果调解书的内容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具有合法性,那么法院通常会选择不予再审调解书和生效判决都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是由人民法院调解的性质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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