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超过14个小时怎么维权
对于长时间连续上班达14小时之久的工作者而言,他们有权向当地劳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若对仲裁裁决不满,还有权向相应的法院提起诉讼。基于我国现行法律,每位员工的法定工作时长为每日8小时,且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亦不得超过36小时。依照相关法规,企业因生产经营所需,可在与工会及劳动者充分协商之后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通常情况下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工作时间,则应在确保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前提下,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而每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二、工作超过一年没有劳动合同还可以仲裁吗
若您发现您所在的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仍然未与您签订任何形式的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我们鼓励您尝试提起劳动仲裁。在此期间,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直至满一年之前的这整个时期内,该用人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每月工资标准向您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且将该日期视为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天即已与您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有责任立即与您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在长时间内持续进行长达14个小时的连续性工作之劳动者,有权利向当地劳动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诉,或者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持有异议,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的法定工作时长为每日8小时,超时工作的时间上限为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总计不超过36小时。此外,企业在经过与工会以及劳动者的充分协商之后,有权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是通常情况下每日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延长的工作时间也不得超过3小时,而每月累计延长的工作时间则不得超过36小时。同时,企业必须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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