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拘之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载明,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均可在一定情形之下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此类情形囊括了可能适用的刑期、个人健康状况、孕期或哺乳期以及拘禁期限等等。故而,如若一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便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请求。这一规定意味着,即便在已经遭受刑事拘留的情况下,只要符合上述相关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仍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刑拘之后在哪办取保候审
在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之后,当事人有权利向相应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司法机关批准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只要符合法定批准前提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据此规定寻求保释和候审。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情,要求特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作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可能面临的刑罚期限、个人身体状况、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已经被拘留的时间长度等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即便已经遭受刑事拘留,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相关人员仍然可以向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这项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人士提供了法律层面的保护与机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