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察不在执法中打他算袭警罪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章之相关条例,袭警罪特指针对正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攻击的犯罪行为。然而,当涉事警察在执行公务时遭受打击,这是否应视为袭警罪,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若袭击者正是在警察秉公执法期间受到暴力侵害,那么袭击者极有可能被判定犯下袭警罪名。反之,倘若警方公务行为并不符合法定程序,或是打击行为并非进行于警察执行职务之时,此等事件便未必能确认为袭警罪行。因此,是否构成袭警罪,必须依据特定案件的事实与情况进行严谨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警察不在场袭击辅警算袭警罪吗
对于对辅警进行施暴行为,如果当时警察并不在场,那么由于辅警本身并不具备执法的主体资格,因此也无法被视为是袭警罪的犯罪行为对象。对于这种情况所导致伤害后果的发生,将其归类为故意伤害罪予以司法认定。
然而另一方面,若行为人在执行公务期间,不仅对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警察实施了暴力行为,同时还对辅警进行了攻击,那么根据刑法中的吸收犯理论,我们可以将这两种行为视为同一种罪行,而无需进行数罪并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律,袭警罪主要表述为对正在履行职责的警察进行暴力侵害的行为。判定某一行为是否属于袭警罪,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分析,包括警察执行公务行为的合规性,以及袭击事件所处的时间段和环境背景。在警察依照法规行使职权之时遭到恶意攻击的情况下,此种攻击者有可能被控犯有袭警罪行;然而,如果警察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出现不合规行为或者攻击并非发生在此类场合之下,那么并不一定会被判定构成袭警罪。关于这一问题的最终裁定,必须以全面了解相应的案件事实,并参照相关的法律条例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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