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人伤保险理赔时效可以延长吗
在知晓自身权益受侵害后,该等主体应尽速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且其时限不可超出两年。然而,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保险理赔事宜,保险合同法则另辟蹊径,对未若约定金额予以赔付,或未将理赔事宜通知投保人等情况作出了详尽规定。倘若投保人在理赔有效期内,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或未能提交理赔申请,那么他们便可申请理赔时效的适当延长,但此种延长的时长不应超过理赔时效的两倍。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保险人在理赔期限内未履行保险责任的,被保险人有权请求增加利息或按日计算的迟延赔偿金。
二、车祸人死了保险公司赔多少
如若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判定负有责任,其所承担的死亡伤残损害赔偿金的最高限额将设定为人民币18万元整;而若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未能被判有任何责任,那么它所应支付的死亡伤残损害赔偿金之最高限额定为人民币
1.8万元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明确了解到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之际,相关主体应当尽快地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并且其申请诉求的时效期限不能超过两年之久。然而,针对涉及道路交通事故方面的保险理赔事宜,保险合同法规则另立标准,对于尚未达到约定赔偿金额或者没有及时通知投保人关于理赔事项等情况,都进行了详细而周密的规定。假使在理赔有效期之内,由于各种特殊原因导致投保人无法或者未能提交理赔申请,那么他们有权申请适当延长理赔时效,但是这种延长的时间长度不得超过理赔时效的两倍。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