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物业纠纷 > 业委会筹备组的职责和作用是什么

业委会筹备组的职责和作用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1 · 4653人看过
导读:业主须持证明文件证实身份及产权份额,并公示。首次业主大会的日期、地点、形式和议题应明确。需起草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确定表决程序和规则。制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方案,确定候选人名单,完善选举方法。
业委会筹备组的职责和作用是什么

一、业委会筹备组的职责和作用是什么

1、业主持有关证明文件证实其身份及在该物业内拥有的产权份额,且须将信息公开公示给所有业主;

2、初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举办日期、所在场地、具体形式与议题等内容应得到明确规定;

3、起草可以作为今后社区管理依据的管理规约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首届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规则;

5、以规范化流程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方案,并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6、进一步完善业主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法。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二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二、业委会筹备组成员的选举程序是怎样的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筹备机构成员应包括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的代表。

在这些参与人员中,业主代表由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委会负责组织并由业主们进行推荐选举产生。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

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一条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协助筹备组开展工作。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业委会筹备组的职责和作用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网站地图

更多#物业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物业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物业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