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会见家属要带什么证件
在律师为家属提供会见服务的过程中,他们通常需携带下列各类必要证件:其执业资格证书、来自律所的官方证明文件、具备法律效力的委托授权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由相关机构发出的会见通知书及可能被要求携带的其他附属证件。
然而,具体所需的证件类型和数量可能因地而异,这取决于当地司法机关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辩护证件要求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
二、律师会见家属需不需要同行
在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监护人有权陪同在场。在此方面,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关于会见的场所选择,具体而言,律师在面对不同情况时的会见地点将有所不同。
首先,当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处于被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见他们时,可以选择在其私人居所或经由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人员应避免在场,除非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或盲、聋、哑人士,此时,律师会见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人才有资格在场。
此外,律师在会见过程中,无需担心受到任何形式的监听。
其次,对于尚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选择在他们的住所、工作单位或律师事务所与之会面。同样地,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人员也应避免在场,除非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或盲、聋、哑人士,此时,律师会见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人才有资格在场。
最后,对于已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师必须在羁押场所与其会面。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律师会见家属要带什么证件”,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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