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集资诈骗罪判几年以上
针对个人实施集资诈骗行为造成财产损失刑罚的具体适用情况,主要依据于涉及诈骗金额的大小、诈骗手段的选取以及相应后果的产生与否等多个关键因素。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对于个人实施的集资诈骗活动,若其诈骗金额达到较大量级者,将面临三至七年期间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责任;而当诈骗金额进一步扩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还须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因此,对于个人集资诈骗犯罪行为的最终判决结果,可能介乎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亦或是更为严重的情况下,将被判处更长期限的监禁,甚至是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个人集资诈骗多少属于巨大
个人层面的集资诈骗行为,其涉案金额若超出了百万元这一数值标准,那么针对该类案件便须将其界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并依法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附加罚金或没收财产等相关刑罚措施。对于个人集资诈骗行为,其涉案金额达到百万元以上的情况,无疑已经触犯了集资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人集资诈骗罪判几年以上”,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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