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人到处走动可以吗
在申请了取保候审期间,被提请批捕或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得轻易地在未得到负责执行此项措施的机构批准的前提下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者县城。在此期间,他们有义务确保自己的联系方式始终保持畅通无阻,以便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及时赶到指定地点。
然而,这并不代表他们完全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出行活动,具体的行动限制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官的裁决来决定。若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境,则需提前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人到哪里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当事人通常无需前往司法所履行报到义务。
然而,公安机关若决定对某人实施取保候审,则必须立即将此决定通知被取保候审人所居住地区的派出所进行执行。倘若被取保候审人的居住地位于异地,公安机关也应迅速将此情况告知其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并由该机关指派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负责执行相关事宜。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办案部门可能会提供协助以确保取保候审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人到处走动可以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