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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做伤残只做三期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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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3 · 2091人看过
导读:进行伤残鉴定是可行的,但如果伤势严重,建议进行伤残鉴定以明确赔偿金额。若伤势较轻,可考虑仅进行三期鉴定,以节约时间和费用。三期鉴定需同步进行,无伤残也可进行。无论伤残等级如何,都应支付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等费用。
可以不做伤残只做三期鉴定吗

一、可以不做伤残只做三期鉴定吗

当然是可行的,然而鉴于如果伤势严重,我们仍然强烈推荐您进行伤残鉴定。因为级别高低与赔偿金的差异相当显著。(若您确切了解到伤势无法构成伤残等级,那么仅需进行三期鉴定即可。)如此一来,不仅能够节约宝贵的时间,还能省下高昂的费用。请注意,三期鉴定必须同步进行,不能单独进行。即使未达到伤残等级,同样可以进行三期鉴定。无伤残并不意味着无需支付误工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等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可以不做笔录直接销案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阶段若发现不应为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依法撤销相关案件。

在完成侦查工作之后,公安机关必须确保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且充足,并撰写起诉意见书,连同所有案卷资料及证据一并移交至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决定。

此外,公安机关还需向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通报案件移送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可以不做伤残只做三期鉴定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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