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期公司倒闭了如何拿生育津贴
若雇佣单位因相关法律程序被明确宣布撤销、解散或破产,或者出于其它特殊原因而正式宣布终止运营,那么在进行资产清算的过程中,有必要按照本城市上一年度人均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预先为已经确认怀孕的女性在职员工预留生育保险费用。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建议各位遇到类似问题时,及时向生育保险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详尽的核实咨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孕期公司解散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若贵司面临破产,则需无条件支付孕妇在产假期内所应得的全部薪资待遇;
而关于孕期及哺乳期的相关赔偿额度,则可根据贵司与该名员工之间进行具体磋商之后确定;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因离职所需得到的经济补偿金应根据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便支付相应月度工资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孕期公司倒闭了如何拿生育津贴”,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