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检察院怎么批捕
取保候审制度乃刑事诉讼法所确立之一重要拘押手段,容许罪犯在交纳保释金或是寻找担保人之后,获准暂离羁押场所,待案件审理结果出炉后再行归案。若取保候审进行过程中,检察官发现确有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或避嫌逃脱侦查、起诉及审判等职责,甚至存有更为严重的违法情形,则有权依法行使逮捕权予以制约。
然而,检察机关若欲发起逮捕程序,首先须对相关证据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其符合逮捕条件后,方能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并将此决定书送达至公安机关,由其负责执行逮捕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检察院多久会通知结果
向检察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之际,检察机关应于三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的批准或否决回复。当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针对某位犯罪嫌疑人时,应要求该名犯罪嫌疑人自行推荐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作为担保。对于同一犯罪嫌疑人物色取保候审的模式,禁止同时采用保证人和保证金双重备份的保障手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八条
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经审查符合本规则第八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对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经审查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理由。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检察院怎么批捕”,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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