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可以把彩礼钱要回来吗
1、在特定情况下,女方是可以享有退还男方所支付的彩礼的权利的。然而,若涉及到个人离婚事项且女方希望退回按照传统习俗所收到的彩礼金额时,应首先确保以下几点条件符合法律法规:
(一)男女双方尚未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尽管已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却未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婚姻生活;
(三)在婚前某人或某方给予对方彩礼导致自身生活存在严重困难。
2、如因支付彩礼一方向对方提出解除婚约的请求,则考虑退回彩礼的金额需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评估并适当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
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可以把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
在处理离婚事宜时,房屋产权通常可被转让予未满十八岁的孩子。尽管如此,仍然必须由监护人为该未成年子女申请相关登记手续。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不满十八岁的公民均属于相对接近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的各类民事行为皆应由合法的监护人代表实行和进行。实际上,未成年人本身并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然而依法优先享有民事权利,他们可以通过购房、接收赠与、继承遗产以及奖励等多种合法途径来获取并持有房产权益。在针对上述诸种民事行为实施进程中,法定代理人往往能够为其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替他们签订各种相应的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在处理离婚纠纷的过程中,对于彩礼是否应当返还这一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以保证裁决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具体而言,彩礼返还的前提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双方尚未办理正式的婚姻登记手续;其次是在婚后双方并未共同生活过;最后是由于婚前支付彩礼而导致了一方当事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如果有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婚约,那么对于退还款项的数额,则需要结合过错责任的大小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并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减少。换句话说,彩礼返还的决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以期达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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