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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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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5 · 1682人看过
导读: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案件承办机关应解除并通知被监视居住者及相关单位。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限制被监视者离开居所并监控其行为。被监视者需遵守规定,如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干扰证人等。期满后,执行机关应解除并返还证件。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怎么处理

一、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怎么处理

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之际,应由案件承办机关履行解除监视居住之权限,并于恰当时间,将解除监视居住这一决定告诉被监视居住者及其相关单位。

首先,需向您说明何为“监视居住”。此手段通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用,目的在于限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特定期间内不得随意离开住房或特定居所,同时亦需要对其行为进行监视及严谨控制其人身自由,以此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

其次,针对被监视居住者,他们需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一)即未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处所;

(二)在没有获得执行机关批准之前,不得与他人进行会面或通信联系;

(三)如接到传唤指令,需立即到场;

(四)杜绝以任何手段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

(六)需将护照等出入境凭证、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上交至执行机关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监视居住期间可以上班吗

在此期间,被监视居住者显然无法正常工作。监视居住乃指法律机构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实施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有权依照特定标准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其所言之住址或指定之居所,同时对其实施具体行为进行紧密监控,对其人身自由予以适当控制的一项严厉而强制性的法律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的期限届满之后,案件的办理机关有责任依法解除了该项措施并及时向被监视居住的人员以及相关的机构进行通报。监视居住作为刑事司法程序中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方法,对被监视居住者的行动范围和个人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约束与控制。在这个过程中,被监视居住的人士必须严格遵守所有相关的规定,例如严禁擅自离幵指定地点或者试图干扰证人的正常生活等等。当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过去时,执行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解除该项措施,同时将所有相关的证件归还给被监视居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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