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判决为有期徒刑一年并实行缓期二年,其含义即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宣告了缓刑,并且在二年后期满时,原判处的一年有期徒刑将无需进一步执行。
然而,必须确保在这两年之中不得再次触犯法律,否则将会被取消缓刑,而原定的一年半有期徒刑将会与新罪名的量刑相结合进行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二、判有期徒刑的罚款必须交吗
在被判定有罪后,所判处之罚款通常均须强制执行。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罚金乃由人民法院针对犯罪分子判处其向国家缴纳一定额度的金钱作为惩罚方式之一。换言之,罚金与刑期同为针对罪犯之刑事处罚手段,理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进行缴纳。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该判决裁定被告人应服有期徒刑一年,同时给予两年的缓刑考验期,这代表着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已经宣布了缓刑事项。如果缓刑考验期内被告人没有再次犯案,那么原先判处的一年有期徒刑便无需再执行。然而,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任何新的违法行为,缓刑将会被立即撤销,并将先前判决的一年有期徒刑与新的罪行进行合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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