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才能让公司主动辞退并拿到赔偿
假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既无明确理由也未提供任何经济补偿,并且在这过程中并未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述之违约情形,那么这种行为可以被确认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标准为每服务满一年则需向其支付两个月的个人报酬;
反之,如果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况,同时满足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则是每服务满一年便可获得相当于一个月个人薪酬的经济补偿;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且并未提前一个月进行告知,则须再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加以补偿。
然而,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给予任何经济补偿,而且也不必事先发出通知告知劳动者。但在此情况下,雇主仍需承担举证责任,以书面方式告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决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怎么才能让不合法的公司注销掉
若所述“非正常”企业乃系营运状况异乎寻常、面临注销之境地者,则首要步骤便是尽职尽责,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其将该企业从异常名单中剔除,然后方可着手进行注销程序。具体而言,注销流程如下:
首先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解散决议;
其次,组建清算小组;
再次,向债权人发出通知或公告;接着,制定财产分配方案;随后,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最后,发布公司终止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在寻求使企业主动终止劳动关系并享有赔偿权益时,务必确保该企业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予以裁员且未能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这将构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严重违反。如果满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以及《实施条例》第19条的相关条件,则可以依法获得每满一年即有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而如果符合第40条的规定并且企业未能提前通知劳动者,那么还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替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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