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瓶车逆行撞了电瓶车谁的责任
在驾车行驶过程中,若遇单向电动车违章逆行与其发生碰撞事故,首先需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于该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影响程度以及过失的严重性进行责任判定。具体而言,若是由于电动车逆行方的过失直接导致了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当由其承担全责。又如,若是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两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失因素,则需要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对该交通事故发生的实际影响力以及过失的严重程度,相应地分别确定他们所应承担的主责、平等责任与次责。
再者,若在整个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各方都没有过失,此为典型的交通意外事件,此时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最后一种情况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那么无需考虑另一方是否有过失,该方仍需承担所有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电瓶车逆行被撞责任怎么划分
在电瓶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首要任务便是立即向警方报案并等待其赶赴现场进行事故责任的确定。针对此类情况,交警部门会基于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做作出判断。
如若经认定,逆行乃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那么便需要让电瓶车承担较重的责任。若是最终证实电动车全责,则机动车无需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市区道路驾驶过程中,倘若遭遇电瓶车逆向行驶所引发的碰撞事故,需要依据双方行为以及过错程度来划分相应责任。其中,若电瓶车逆向行驶属于主要过错,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若双方或者多方都存在过错,则应依据各自对于事故所产生的实质性影响及其过错程度,做出判断并确定主要责任者、平等责任者以及次要责任者的归属。当然,倘若各方面都没有任何过错,那么只能定义为车祸意外,无需负担赔偿责任。最后,如果是某一方蓄意造成事故的发生,无论另一方有无过错,都必须独自承担起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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