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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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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6 · 1540人看过
导读:刑事鉴定需注意: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独立完成的鉴定除外。公安民警应审查鉴定结论,符合标准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涉案方送交复印件。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如被纳入公安机关确认个人身体受损程度的依据,应书面通告涉案人员和受害者。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印件后第三个自然日起申请重新鉴定,经许可后进行一次。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决定重新鉴定。
刑事案件的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一、刑事案件的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关于刑事鉴定的相关事宜,需注意以下几点规定:

首先,凡在司法程序中涉及到的鉴定费用均应由公安机关承担,不过,若鉴定项目由当事人自愿独立完成的情况则不在其列;

其次,负责办理案件的公安民警应对鉴定结论进行严格审查。鉴于此,若鉴定结果经审查符合证据使用标准,公安机关应该于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涉案方送交该项鉴定意见的复印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诊断证明,如被纳入公安机关确认个人身体受损程度的依据范围内,应将其书面的诊断结论通告给有关涉案人员与受害者。如果涉案当事人或受害者对鉴定意见持有异议,可在收到这份鉴定意见的复印件后的第三个自然日起,提交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许可后,即可展开后续的重新鉴定工作。对于同一行政案件存在的同一事项而言,重新鉴定仅允许进行一次。在此前提下,涉案当事人是否提出再次鉴定的意愿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推进和审理。当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时,亦有权径行决定进行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

第一百条规定,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二、刑事案件的罚金一般期限是多久

自判决正式依法生效之日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罚金必须在审判机构确定的期限内全额或分期进行缴纳;逾期未缴纳者,将由法院实施强制性征讨。如被告人无法全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有权在任何时刻发现其具备执行能力时,立即进行追缴。因不可抗力外的突发事故或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形导致被告人难以完成缴纳工作的,经人民法院批准同意后,可对缴纳期限给予相应延长,酌情减少或者全部免予罚金处罚。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在刑事案件中进行鉴定活动,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点问题:首先,无论是检材的采集、检验还是鉴定报告的形成,其所需费用皆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对于由当事人单独进行的鉴定过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则需由涉案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其次,对于公安民警来说,在审核鉴定结论是否达标的同时,有责任于五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标准的鉴定结果向涉案各方送交复印件;再来,如果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被公安机关采纳为认定个人损伤程度的重要依据,那么公安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涉案人员及受害人;最后,若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自收到复印件之日起第三个自然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过批准后,可以进行一次重新鉴定。当然,公安机关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亦有权决定启动重新鉴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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