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之后能取保候审吗
1.在被正式宣布逮捕之后依然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
2.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在逮捕令正式下达以及后续阶段中,检察官具备提取保候审的权力,然而在实际的司法操作过程中,由于大量繁琐的工作和严格的流程要求,检察机关通常不太可能在公布逮捕令后对其内容进行撤销或修改,因此需要当事人的亲属或者委托的律师积极争取这样的机会;
3.如果在达到羁押期限且案子尚没有得到圆满解决时,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提取保候审。此时,具体的执行责任主要落在公安机关身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逮捕之后能否取保候审
在被捕之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者、近亲或辩护律师皆可依据相应法律程序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这样一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满足特定取保候审标准的情况之下,上述各权利主体便能请求将逮捕状态转为取保候审。法院、检察院及公安部门在接到此类请求时,务必在短短的三日内给出明确的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即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如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均可考虑对其实施取保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加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的;
(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际,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即便在官方宣布涉嫌人被捕之后,当事人仍然享有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从法律层面来说,检察官拥有权衡并决定逮捕后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实际操作当中,由于实施程序复杂且严谨,检察机关往往很少会撤销或者更改已经发出的逮捕令。因此,家属或者辩护律师需要积极主动地去争取这个宝贵的机会。如果在拘留期限届满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申请取保候审,这其中的主要责任将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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