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可以吗
可以这样操作,然而我们强烈建议您将责任方车主以及保险公司同时纳入被告行列。这是由于在部分案件中,可能会存在某些费用问题,虽然这些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应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但是法院并未做出明确裁定,而是要求车主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如果您没有将车主纳入共同被告,那么法院可能对超出保险公司赔偿限额的那部分费用缺乏判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二、直接起诉连带责任人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涉及侵害民事权益的争议之诉讼程序,应由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地方人民法院或被告居住地的县、市级别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若存在两个及以上的行为主体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并对他人财产及人身权益造成损害,则该等行为主体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提起侵权诉讼的过程中,原告有权自主选择向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亦可选择向被告居住地的县、市级别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项法律制度的设立旨在为原告提供更为便捷的诉讼途径,同时也有助于法院迅速处理此类案件,切实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固然可以如此操作,然而我仍强烈建议您将事故责任方的车辆所有者与保险公司同时作为被告进行诉讼程序。此举主要原因在于,在诸多情形中,或许会出现一些金额较小的额外费用问题。尽管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这些费用理应由保险公司负责承担,但有些情况下,法院却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的判决结果,反而会要求车辆所有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因此,若您未能将车辆所有者列为共同被告,那么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因为缺乏判定依据而无法对超出保险公司赔偿限额的部分费用进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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