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是盗窃罪的上游吗
盗窃罪与侵占罪在法律认定上存在显著的差异,这两个罪名的关键区别在于被告人所持财物是否已经从原所有者手中脱离占有。倘若财物已经远离原主人掌控,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盗窃罪;反之,若被告人实际掌握着被害人的财产,但并未将其据为己有,那么这种情况便构成了侵占罪。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无法对自身的财物实施盗窃,即使他实际上已经控制了他人的财产,也不能构成盗窃罪。因此,针对行为人在事实上已经非法占据的他人财物,只能以侵占罪论处。只要某种占有具备被判刑的可能性,都可以视为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即占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物损毁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2、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二、侵占罪是民事违法行为吗
1.必须明确指出,侵占罪毫无疑问地属于刑事犯罪范畴。
2.侵占罪,亦称为“非法占有罪”,它所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原本由他人代为保管、遗弃或掩埋的财产擅自据为己有,且涉及金额较大,拒绝归还原主的恶劣行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那些非法占有他人代为保管的财富,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即数额较大),又拒不退还的施害者来说,应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然而倘若涉案金额极其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处以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加判相应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本文旨在详细阐述盗窃罪和侵占罪在法律上的区别所在,主要围绕着财物的占有状况展开。当他人的财物脱离了原所有人的掌控范围时,便可认定为盗窃行为的发生;然而,如果被告人虽然实际持有他人的财产,却并没有将其据为己有,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侵占罪的范畴。值得注意的是,个人不得对自身的财物实施盗窃行为,即便他实际上控制了他人的财产,这也不构成盗窃罪。对于非法占据的他人财物,应按照侵占罪进行定罪量刑。无论被告人是否以代为保管的名义持有他人财物,只要存在被判处刑事处罚的可能性,均应视为侵占罪中的占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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