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人打架先动手的责任是什么
(1)若此次意外仅产生了轻度伤害,那么相关责任人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然而,若是不幸造成了轻伤,便需承担刑事责任啦。
(2)未达到犯罪标准者,将面临五天至十天,且惩罚金额为二百元到五百元不等的拘留与罚款处罚。
(3)针对情节稍微较轻的情况,最多给予五日的拘留或者罚金不超过五百元的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两人打架对方先动手算正当防卫吗
若一方先行攻击另一方且引发肢体冲突时,当事人仓促作出反击并不太可能被视为正当防卫,反而很有可能被判定为互相斗殴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在国家、社会乃至个人的人身安全、财产权益或其它合法权益受到正在发生的非法侵犯的威胁时,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以阻止进一步的侵害,并且该行为对于不法侵害者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那么这就可以理解为实施了正当防卫,因此免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两个人发生冲突时,主动采取行动的一方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这种冲突只导致了轻微的身体伤害,那么责任人可能会面临到行政方面的责任追究;而如果冲突导致了轻伤以上的后果,那么责任人就必须承担起刑事责任。对于那些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将会受到五至十天的拘留以及二百至五百元的罚款作为惩罚。在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下,最多只会被处以五天的拘留或者罚款金额不超过五百元。总而言之,在冲突中主动采取行动的一方应该审慎考虑,尽量避免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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