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执行费是怎么收取的
关于法院执行费用的规定,其具体的收费计算方法在执行金额或价值的各档区间内存在一定差别。下面,我们将详细地介绍这些分别的收费准则:
首先,若无执行价值,只需按每宗案件缴纳50元至500元的执行手续费;
其次,当执行的款项或价值未超过1万元时,仍然只需按每宗50元的标准进行缴纳;
再者,若执行金额介于1万元至50万元之间,需依照1.5%的比例缴纳执行费用;接下来,对于执行金额在5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情况,需按照1%的比例来计算并缴纳执行费用;同样的道理,如果执行金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仍依照0.5%的比例缴纳费用;
最后,若是执行金额过了1千万元,则只需要按照0.1%的比例来支付相应的执行费用。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此类情形下,在法院受理立案之初,执行法官们不会向申请人预收任何费用,所有费用都会直接从首次执行的款项中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法院执行文书哪里查
首先,这里给您介绍的方法之一是:当执行法官忙于完成对被执行方的财产调查工作后,他们通常会主动联系申请人告知调查情况。其次,如果立案手续已经妥当,申请者也可以主动拨打执行法官的电话进行相关询问。第三个建议是,贵司还可通过拨打全国执行案件信息公开与服务平台12368的官方热线来查询负责执行该案件的法官。最后一种途径就是前往法院执行窗口直接咨询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人民法院所收取之执行费用系按具体执行金额的标准进行计算和收取。其具体的费用比例因执行金额的不同而略有差异。当执行金额尚不足1万元人民币时,则每次执行案件需要支付50元人民币作为执行费用;若执行金额介于1万元至5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5%的比例缴纳相应的执行费用;若执行金额位于5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的比例缴纳相应的执行费用;若执行金额处于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0.5%的比例缴纳相应的执行费用;然而,若执行金额超出了1000万元,则需按照0.1%的比例缴纳相应的执行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正式受理立案之时,执行法官并不会预先向申请执行人收取任何执行费用,而是会在首次执行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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