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几岁以上不算童工
1.根据现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则,禁止使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为雇佣员工,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童工。然而,当一个人已经达到法定的16岁年龄,就可以合法地参与职业并开始他们的工作生涯。对于那些在16至18岁之间,将自身职业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士,也可视为成年人。
2.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所阐释的内容,童工特指的是未满16岁,并且与用人单位或个人存在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益性质的工作或者进行个人独立经营的少年和儿童。同时,青少年工人的定义是任何人在超出上述童工年龄定义的基础上,但仍处于不足18岁的劳动者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几岁以上可以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尚未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原则上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换言之,通常情况下,这些未成年个体是无需承担刑事拘留等法律责任的,除非在特定情形下存在特别规定。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年满七十五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然而,这并不代表着超过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群体就无法面临刑事拘留的风险,只是他们可能会因为年龄因素而获得相对较轻的刑罚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明文规定,未满十六周岁者不被允许投入工作行列,成为所谓的“童工”;然而一旦年满十六周岁,便具备了合法参与各类职业活动的资格。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在十六至十八周岁之间,将工作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群,我们可以视之为成年人。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谓的“童工”,特指的是那些未满十六周岁,却已经开始从事具有经济收益性质的工作的少年与儿童;而青少年工人,则是指那些虽然已超出“童工”的法定年龄限制,但仍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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