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离职补偿金赔偿标准是多少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济补偿款的发放将依据劳动者在所在公司/企业任职的时间长短,在此基础上,每年以一个月的工资额度作为基准进行支付。当劳动者在职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时,则视为服务一整年(同理,六个月以下的服务期将按半个月工资的额度进行补偿)。
然而,月工资的具体定义却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2.除上述特定情形外,如果用人单位因为其他原因辞退员工,那么这种行为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经济补偿款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如前所述,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则按一年算),而不满六个月的,将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要求辞去工作并得到了单位同意,这种情况被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按照类似规则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据此,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若为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用人单位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为劳动者提出,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深圳离职后个人怎么缴纳社保
尊敬的各位广大人民群众,如果您作为劳动者选择辞去现有的工作岗位后,则有权自行前往当地的社保局进行个人的社会保险缴纳事宜。而对于那些自愿投身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被纳入劳动单位中参与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者以及其他类型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他们也应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以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员工离职时所领取的经济补偿金额度的计算方式,是依照其在该公司所服务的年限而定,计发的标准以每年一个月的应得薪资为准则。在工作满六个月但不满足一年的期间内,也将视作一整年来计算;反之,若绩效未能达到六个个月,我们将只给予半个月的经济补偿。而这里所谓“月工资”,具体包含了自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起至离职之日止的12个自然月内,他们所有的平均薪酬收入。另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出现于违法解聘情况之下,则员工应当获得的经济补偿额度应当增加一倍,这意味着在每满一年的情况下,员工有权获得额外的两个月薪资补偿;若连六个月都未到,员工依然可以得到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由劳资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仍须按照上述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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