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判决部分不服,剩余部分怎么办
当事人若对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判结果中的某一项或数项存在异议,就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其一是通过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对应之,根据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总则中的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每位当事人均有权在法院所作的判决文书正式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此外,还可能面临的选择就是申请强制执行。若该判决涉及财物给付事宜,且被告方仅完成了部分赔偿责任,则不妨向上诉审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执法机关将会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强制手段,以确保债务人的财产能够被用于偿还剩余债务。
值得一提的是,如当事人选择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上诉,那么在原定审判之中不属于上诉范围内的部分判决将自动失去法律效力。倘若一审判决经法定程序确定后,当事人仍对此部分已敦生效的判决结果持有反对意见,在此情形下,其已不能上诉,但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一审判决生效时间怎么算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的规定,我们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在诉讼程序中,一审与二审的判决结果生效时间各自具有其独特之处。
首先来介绍一下关于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的情况,众所周知,上诉期限为十五天,这意味着一旦这个期限过去,即判决书公布后的第十六天起,一审判决便开始正式生效并强制执行。接下来再看看行政案件的一审判决书,对于这种类型,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后的十五日内如若不提出上诉,那么该份判决便会自动生效。而对于刑事案件而言,针对普通程序审理的判决书,同样也是在您收到判决书后的十日内如果不上诉,则自动生效。
值得强调的是,二审终审制的含义表明二审将作为最终审判。也就是说,民事、行政和刑事方面的二审判决一经送达便立即生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若当事人对于初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结果持有异议,他们有权通过向上一级司法机关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强制执行来寻求解决方案。在涉及到财产给付以及被告未能全额赔偿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上诉期限内,未被上诉的部分将自动产生法律效力,无法进行二次上诉,但是当事人仍然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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