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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要给员工交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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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7 · 1633人看过
导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对于试用期的职员应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这是因为,根据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时,无论该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如何,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其员工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
试用期要给员工交社保吗

一、试用期要给员工交社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对于试用期的职员应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这是因为,根据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时,无论该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如何,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其员工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而对于试用期而言,它同样被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因此也属于法定的劳动合同附属事项,理应享有购买社会保险的权利。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会在雇员正式开始工作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他们办理好企业所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试用期要交五险一金有法律规定吗

试用期内依然需要履行五险一金的缴纳义务。因为试用期本身即属于整个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作为理由来拒绝为员工缴纳相关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开始工作后的第三十个工作日之内,为其完成社会保险账户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并按照法定标准进行五险一金的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依据中国现行之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对处在试用期间的新进职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究其原因,即在于根据既定规制,当劳动者与外部用人单位确立合法的劳工关系且签署劳动合约之际,不论此项劳动合约的有效期长短,用人单位均负有为其雇员购买相应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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