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会帮着打官司吗
倘若相对方并未将贵司列入被告之列,通常情形下,保险公司将不会主动介入。在此种情况下,您应当寻求对肇事者本人的索赔权益,因为驾驶员乃是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人及主要承担者。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肇事者并非车辆所有人、肇事人为所在企业员工等特殊状况。此时,倘若车辆所有人存在过失行为且相关单位未能提供有效赔偿时,您有权将车辆所有人、肇事者所属单位乃至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列为被告。然而,在提起诉讼之前,我们建议您优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此可避免冗长而复杂的诉讼程序。若协商无果或对方拒绝赔偿,您便需着手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收据以及对方的个人身份信息等,以便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
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若追偿所得款项超出补偿额度,则超出部分将归属被保险人所有。然则,法律规范仅仅规定承担支付保险理赔金的主体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却并未强制规定责任方必须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所付之赔偿款可能无法全额收回,但这并不标志着代位求偿必定无法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遇到未被明确列入被告的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通常不会主动介入该事件处理流程。作为受害方,建议您直接向肇事者提出赔偿要求,因为他们应当承担起主要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倘若肇事者并非车辆所有人或者属于某个企业的员工,而车辆所有人又存在过失并且其所在单位无法提供足够的赔偿,那么您可以考虑将他们以及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在此之前,我们强烈建议您尝试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样不仅能够节约时间成本,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协商无果,您需要收集包括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在内的相关证据材料,然后向当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启动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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