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保险会不会不赔医疗费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当车辆撞击行人导致人身伤害时,保险公司有责任且必须承担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支付必要医疗费用的义务。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医疗费用已超过保险理赔范围或双方当事人就具体赔偿金额存在争议无法达成共识等,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为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关于医疗费用的计算方法,依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记录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应以一审法庭辩论结束之前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对于器官功能恢复所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在实际发生之后另行提起诉讼请求。
然而,如果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能够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则该部分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有几个等级
伤残等级评定依据如下:
第一个级别是一级伤残,代表日常生活能力完全丧失,需要他人的全面照顾。
第二个级别是二级伤残,说明日常生活离不开他人的协助,且这种协助必须随时间波动而不断变化。
第三个级别是三级伤残,指的是个人无法全面独立自主地生活,时刻需要他人的监督照看。在此基础上,还有四级伤残,表明日常生活中部分自理能力受到严重限制,偶尔需要外界的帮助。之后是五级伤残,表示日常生活的某些方面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偶尔也需要他人的监护。
再者是六级伤残,这意味着日常生活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但仍有部分功能可以替代补偿,因此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他人的帮助。接下来是七级伤残,这意味着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能力受到了严重的限制。
然后是八级伤残,这表示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
最后是九级伤残,这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限制。最后一个级别是十级伤残,这表示日常活动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关于伤残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以及因外出就医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其次是康复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以及生活护理费用;
再次是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收入;接着是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此外还包括伤残津贴;最后是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在涉及车辆撞击行人导致的人身伤害事件中,若受害者所需的医疗费用在保险合同所规定的理赔范畴之内,那么保险公司将会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全额支付。然而,如果医疗费用超出了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或者存在赔偿金额方面的争议,保险公司则有权拒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具体的理赔过程中,医疗费用的计算依据主要包括医药费、住院费等相关凭证以及病历记录等资料。而赔偿金额的确定则是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之前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基准。对于后续治疗费用,可以在实际发生之后再行提起诉讼请求,如果能够证明该费用属于必然发生的情况,也可以将其与已经发生的费用合并计算,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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