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保险索赔 > 自己全责的意外保险不赔吗

自己全责的意外保险不赔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7 · 1943人看过
导读:当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被完全归咎于某一方车辆时,如果这起事故导致第三方遭受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有责任在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限额内进行赔偿。这意味着,无论事故责任方是否拥有保险,受害方都可以从责任方的保险公司获得必要的赔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这一规定确保了交通事故受害方在遭受损失时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赔偿。
自己全责的意外保险不赔吗

一、自己全责的意外保险不赔吗

针对涉及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全责的情况,如果被保险车辆造成了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有义务在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相应的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自己全责自己车修不修

根据您的车辆所投保之全险内容,如发生事故造成第三方损害时,相关赔付应由保险公司负责处理与赔偿。若在此情况下对方受损伤程度处于您投保额度之内者,您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假如其损失金额超过了您所投保的最高限度,那么此超出部分将需由您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确定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当一起交通事故中的全部责任仅归属于单个汽车驾驶者时,若此事件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害,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该事故的责任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有义务在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最高额度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无论事故责任方是否已经购买了保险,受害方均有权向责任方的保险公司申请获取所需的赔偿金,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项规定旨在确保交通事故受害方在遭受损失后能迅速且公平地获得应有的赔偿。

网站地图

更多#交通保险索赔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交通保险索赔最新文章

遇到交通保险索赔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