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的完成形态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体系之中,侵占罪被视为一类独特的财产犯罪类型,其完整的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了客体、行为以及主观方面这三大层面。在客体层面上,侵占罪所侵犯的只能是具有经济价值的财务资产,换句话说,就是那些具有实际物质形态的物品。
至于行为方面,侵占罪的行为特征必须具备占有性质,也就是说,行为人需要将原本属于他人合法所有的财物非法占据为自己所有。在主观方面,侵占罪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两种心理状态。故意的情况下,行为人会有意识地去实施相关行为,并且能够预见到这种行为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而过失的情况下,行为人则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轻率而导致了行为后果的产生。
然而,无论行为人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他们都必须对客体和行为的存在有所了解。除此之外,侵占罪的构成还涉及到形式要素。侵占罪的行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中包括占有、挪用、抵押、出租等等。占有是侵占罪最为普遍的行为表现形式,它意味着行为人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据为己有。挪用则是指行为人将他人的财物用于其他用途,例如借给他人或者进行转让等。抵押则是指行为人将他人的财物作为担保物来进行融资借贷。
最后,出租则是指行为人将他人的财物以租赁的方式加以利用,但是不能够擅自进行处置。总的来说,在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中,必须同时满足客体、行为和主观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并且行为人的行为表现形式也必须符合一定的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的严重情形包括哪些
在侵占罪中,其他严重情节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侵占残疾人、孤寡老人及丧失劳动能力者所持有的财产;
其次,侵占他人具有重要意义的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
再次,因侵占他人财物导致他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尽管公安机关已进行劝告,但仍拒绝归还财物;
此外,将侵占所得财物任意挥霍,给他人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最后,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将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面临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罚金;对于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也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严谨而完备的刑事法律体系之中,侵占罪作为财产犯罪的一种,其构成要素不仅包括了客体,行为以及主观方面等三个环节,同时,也对客体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即必须是具有经济价值且以物质形态存在的财务资产。侵占罪所涉及的核心问题便是对这些特定资产的非法占有与处置,这无疑是对财产权益的严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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