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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车辆给保险公司拒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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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8 · 1812人看过
导读:遇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拨打报警电话,报告事故时间、地点、损失及伤亡情况。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或拒赔。投保人可电话报案或亲自前往保险公司服务中心处理。
租赁车辆给保险公司拒赔吗

一、租赁车辆给保险公司拒赔吗

在通常情况之下,若出现了意外事件,应立即将车辆停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与此同时应当迅速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进行报告,详细阐明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造成的财产损失状况以及涉及到人员伤亡的实时情况,以及关于这场事故的简要经过。

此外,还需在事故发生之后的48个小时之内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相关费用。当车辆遭遇交通事故时,投保人有责任尽快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报告,既可选择电话方式报告,亦或是亲自前去保险公司的服务中心进行报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二、租赁车辆发生事故出租人是否承担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租车或者将车辆临时借用人开车的现象。当这种情况下车辆出现交通事故时,出租者通常不会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以下我们对此进行详细讨论: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租赁或借用等特定情况导致机动车所有者、管理者和实际使用者并非同一个人时,那么在此类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任何损失,若被判定为属于机动车本身的责任,则应由实际驾驶人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对于此类损失的产生存在明显的过失行为,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遭遇交通意外的紧急状况下,应立即予以严谨的操作步骤应对:首先,采取立即可见的措施停稳车辆并记录事发地现场;其次,须立即向警方部门进行口头或书面举报,详尽汇报事故所发生的日期、具体地址以及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等基本信息;第三步,自事故发生起需严格遵守时效性原则,于48小时之内向相关的保险公司进行通报,如未及时告知可能会导致保险拒绝赔付的后果。作为投保人,您还可以通过电话进行报案处理或者选择亲身前往保险公司设立的服务据点进行详细协商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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