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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与哪几种罪想象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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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8 · 2128人看过
导读:受贿罪可能与贪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名竞合。如受贿同时侵占公共财产,即受贿与贪污竞合;受贿后滥用职权,即受贿与滥用职权竞合;受贿导致重大损失,即受贿与玩忽职守竞合。
受贿罪与哪几种罪想象竞合

一、受贿罪与哪几种罪想象竞合

在某些情况下,受贿罪可能会同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以及玩忽职守罪罪名出现想象竞合的情况。例如,倘若涉案人员在实施受贿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同时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对公共财产进行侵占、盗窃或者诈骗,那么这将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的竞合关系;又如,如果涉案人员在收受贿赂之后,滥用职权,那么这将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的竞合关系;

再者,假如涉案人员因为接受贿赂而严重不负责任,最终导致了重大损失,那么这也将构成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的竞合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怎么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据法律规定承担侦讯、检察、审判及监管罪犯职责之人,若为了谋取财富、偏袒亲属朋友、报复他人或出于其他个人利益,存在下列行为中的任何一种者,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节极其恶劣者,将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先,对于明知某人并非罪犯,即未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条的规定,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程度较小,不足以被认定为犯罪以及其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却采用伪造、隐匿、销毁证据或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侦查(包括采取强制性措施)、起诉、审判等追诉活动的;

其次,对于明知某人实属罪犯,即已有确凿证据证实其已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却仍采用伪造、隐匿、销毁证据或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免受侦查(包括采取强制性措施)、起诉或审判;故意包庇使其免受追诉的犯罪事实,既可能是全部的犯罪事实,也可能是部分犯罪事实或情节;

再次,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故意违背事实与法律,枉法作出判决、裁定,导致原本有罪的人被判无罪、无罪的人被判有罪,或者重罪被判轻罚、轻罪被判重罚的情况发生;

最后,故意违背事实真相,违法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虽采取了强制措施,但实际上放任不管,致使罪犯得以逃避刑事追诉的。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刑法体系中,受贿罪可能与其相关的罪名发生竞合现象。例如,如果受贿行为还涉及到对公共财产的侵占,那么就构成了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竞合关系;倘若受贿行径导致对权力的滥用现象,这便形成了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竞合关系;而当受贿行为引发严重的经济损失时,又会出现受贿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竞合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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