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不赔什么保险公司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的纠纷中,若责任方存在酒后驾车的行为,必须明确的是双方制式强制强制性责任保险即“交强险”仍将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然而,其他附加的商业性保险项下则未必能够得到相同等级的保障。具体而言,若是在保险条款中明确注明饮酒驾车等行为属于免除赔偿责任的范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商业性保险确实有可能无法提供赔偿。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内,酒后驾车并非属于免责事项之列。换言之,仅当出现如下几种特定情形时,交强险才会依据其规定对责任方进行免责处理:首先,驾驶人员尚未获得驾驶资质或处于醉酒状态之下;其次,被保险车辆在失窃或被抢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最后,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酒驾不处理会怎么样
若驾驶员因醉酒驾驶而受罚,但在法律所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及时接受惩罚,则需按照罚款金额的每天3%的比例加以额外罚款;
同时,若存在无充分理由持续逾期未接受处罚的情况,相关机构有权依法吊销该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此外,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认为被处罚人逾期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处理问题:
(1)对未如期缴纳罚款的被处罚者,可每日按照其罚款金额的3%进行额外处罚金的增收;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即便是事故责任方涉及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其所购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依然需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理赔义务,然而,商业车损险等其他类型的保险产品则有可能因为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关于酒后驾车免赔的条款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并不因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而免除其应负的赔偿责任,除非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驾驶员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员醉酒驾驶;车辆在被盗窃、抢劫期间发生事故;或者事故系由被保险人故意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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