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道路场地包括哪些地方
除了常规的道路之外,还有多种非道路场所存在。其具体表现如下:
(1)指那些未被纳入城市规划且由私人或组织自行建设和保养的巷弄或村落间道路,因其完全由个人自治,故而又被称为自我建造并自我监管的城乡道路。
(2)涵盖了农村地区用于农业生产所铺设的各种引道,例如水泥路、油柏路以及砂石公路等机械通行的道路。
(3)包括由居民自家建筑在房前或是屋后形成的道路,抑或是由天然地形条件造成的具有车辆通行能力的道路。
(4)指的是住宅小区内部诸多楼宇之间的道路,尤其是那些实行密封式管理的社区。
(5)诸如政府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机场、港口、货物集散地之类的特定区域,其内部的道路也属于非道路范畴。
(6)在类似于“撤村建居”这样的特殊情况下,虽然各个村落已经完成转移至居民区,但仍然没有移交给公安交通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的道路。
(7)是指场地上晾晒农作物所产生的道路。
(8)当某个地段因施工而被迫中断,且当该工程还处于未完工状态时,或是工程已经竣工但尚未移交给公安交通部门进行管理时,这部分路段依然被视为非道路。(9)最后,这些未被列入公共交通管理区域中的其他道路也被归类为非道路之列。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1.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来调查与取证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亦可参照此类方法进行现场勘查,询问证人和当事人有关情况,对相关车辆进行必要的检验,同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的医疗救援等前期处置工作。
2.进行事故定性和责任判定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公安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责任界定,编制出具体的调查报告书,认真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向事故各方当事人作出明确说明。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非道路场所涵盖了诸多方面,例如:私人或团体自行建设并自主管理的小巷、村庄道路;农村用于农业生产的引道,如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等;由居民自行修建或者自然形成的道路;住宅区内的道路;特定区域,如政府机关、企业及事业单位等内部的道路;在撤村建居过程中尚未移交给公安交通部门进行管理的道路;用于晾晒农作物的场地道路;施工期间暂时中断或尚未移交给公安交通部门进行管理的道路;以及其他未被纳入公共交通管理范畴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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