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的身份证能入职去吗
实际上,户口被依法注销的情况下,身份证能否继续使用,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在身份证所载期限内,则可以正常使用;如果超出身份证所载有效期,则其作用将失效。
然而,就一般规律而言,当户口资格完全丧失时,持有者的身份证同样会失去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注销的卡能查出流水吗
银行卡注销之后,仍然有可能能够查阅其交易历史详情。此时建议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发卡银行进行详细的查询;在时间上,我们最多只能为您提供自过去两年以来的完整流水记录单;而对于部分银行而言,查询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一定额度的服务费用;请务必注意的一点是,此次查询所获得的信息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唯有经过银行盖章认可的结果方才可被视为有效证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户口注销之后,身份证的继续使用将取决于具体情况而定。若所持身份证尚处于有效期之内,则依旧可以正常发挥其证明作用;若是已过有效期,那么便失去了有效性。通常来说,在户口资格被依法剥夺之后,该名居民的身份证同时失去法律保护。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详细了解,以获取最权威、最准确的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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