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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没到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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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9 · 1500人看过
导读:若主要成员缺席且证据不充分,派出所应依法在侦查羁押期限内继续深入调查并核实证据。若期限届满仍无足够证据指控犯罪嫌疑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撤销案件并释放涉案人。这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必要举措。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应始终遵循法律法规,确保程序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主要人员没到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一、主要人员没到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若该派出所所搜集之证据尚显不足,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于侦查羁押期间内持续深入调查核实各种可能存在的证据;

然而若在到期时限结束之际仍未能获取充足证据以对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指控,便须遵从法定程序予以撤销此案,同时释放涉事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主要人能取保候审

主犯嫌疑人员或者被告人满足特定条件,便可尝试申请取保候审的许可。这类情况常常出现在嫌犯极有可能被判决相对较轻的刑罚、其行为并未对社会构成明显威胁、或者是因为身怀六甲或是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原因。法院或公安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以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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